夹层玻璃耐热性能试验操作规程
- 目的
检查夹层玻璃热稳定性,规定检验夹层玻璃耐热性试验的操作程序。
- 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筑等场所所使用的夹层玻璃,这种夹层玻璃包括各种类型的玻璃加工的或由玻璃与其他材料组合成的玻璃制品。
- 试验制备
- 试样与产品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造,尺寸至少为300mm×300mm,3片作为试验样品。
- 若试样是从大规格的夹层玻璃切取的,则试样至少一条边是非切割边。
- 试验装置
夹层玻璃耐热性试验箱。
- 操作程序
- 试验条件:
温度:20+5℃
气压:8.6×104-1.06×105Pa
相对湿度:40%-80%
5.2 给水箱中注水,至适当高度(以水能将试样全部浸没且煮沸2小时后,试样不露出水面为准)。
5.3将三块玻璃试样加热至97到100摄氏度,并保温2小时,然后将试样冷却至室温.如果试样的两个外表面均为玻璃,也可将三块玻璃试样垂直浸入加热至97到100摄氏度的热水中2小时,然后将试样从水中取出冷却至室温。为了避免热应力造成试样出现裂纹,可先将试样在62到68摄氏度的温水中预热3分钟。
5.4目视检查试验后的样品,记录是否有气泡或其他缺陷。
5.5要求:试验后允许试样存在裂口,超出边部或裂口13mm部分不能产生气泡或其他缺陷.
5.6检验规则:取三块试样进行试验,三块试样全部符合要求时为合格,一块符合时为不合格.当二块试样符合时,追加三块新试样重新进行试验,三块全部符合要求时为合格.
5.7夹层玻璃耐热性试验记录至少保存5年,试验样品需至少保存24个月。
5.8此试验1组/月或更改胶片时进行。